Thursday, May 1, 2008

《檞寄生》 #14

【七】

我像是咖啡豆,隨時有粉身的準備
親愛的你,請將我磨碎
我滿溢的淚,會蒸餾出滾燙的水
再將我的思念溶解,化為少許糖味
盛裝一杯咖啡
陪你度過,每個不眠的夜




台中到了,這是荃的家鄉。
荃現在會在台中嗎?


可能是心理作用吧,右肩又感到一陣抽痛。
因為我想到了荃。
我的右肩自從受傷後,一直沒有完全復原。
只要寫字久了,或是提太重的東西,都會隱隱作痛。
還有,如果想到了荃,就會覺得對不起明菁抽搐的背。
於是右肩也會跟著疼痛。


看到第七根菸上寫的咖啡,讓我突然很想喝杯熱咖啡。
可是現在是在火車上啊,到哪找熱咖啡呢?
而只要開水一沖就可飲用的三合一速泡咖啡,
對我來說,跟普通的飲料並無差別。


我是在喝咖啡喝得最凶的時候,認識荃。
大約是在研二下學期,趕畢業論文最忙碌的那陣子。
那時一進到研究室,第一件事便是磨咖啡豆、加水、煮咖啡。
每天起碼得煮兩杯咖啡,沒有一天例外。
沒有喝咖啡的日子,就像穿皮鞋沒穿襪子,怪怪的。


這種喝咖啡的習慣,持續了三年。
直到去年七月來到台北工作時,才算完全戒掉。
今年初看到痞子蔡寫的《愛爾蘭咖啡》,又勾起我喝咖啡的欲望。
寫封E-mail問他,他回信說他是在台南喝到愛爾蘭咖啡,
而非在小說中所描述的台北。
他也強調,只要是道地的愛爾蘭咖啡,在哪喝都是一樣的。
愛爾蘭咖啡既然崇尚自由,自然不會限制該在哪種咖啡館品嚐。


他在信尾附加了一段話,他說愛爾蘭咖啡對他而言,是有意義的。
但對別人來說,可能就只是一種咖啡而已,沒什麼了不起。
與其想喝屬於別人的愛爾蘭咖啡,不如尋找屬於自己的珍珠奶茶,
或是可口可樂也行。


就像是明菁送我的那株檞寄生一樣,對我來說意義重大。
但在別人眼裡,可能只是一根金黃色的枯枝而已。
明菁說得沒錯,離開寄主的檞寄生,枯掉的樹枝會逐漸變成金黃色。
我想,那時剛到台北的我,大概就是一根枯掉的檞寄生枝吧。


別人找的是飲料,我找的,卻是新的寄主植物。
可是對於已經枯掉的檞寄生而言,
即使再找到新的寄主,也是沒意義的。


從台北到台中,我已經坐了二個小時又四十五分鐘的火車。
應該不能說是“坐”,因為我一直是站著或蹲著。
很累。
只是我不知道這種累,是因為坐車?
還是因為回憶?
這種累讓我聯想到我當研究生時的日子。


考上研究所後,過日子的習慣開始改變。
我、柏森、子堯兄和秀枝學姐仍然住在原處,孫櫻和明菁則搬離勝九舍。
孫櫻在工作地方的附近,租了一間小套房。
明菁搬到勝六舍,那是研究生宿舍,沒有門禁時間。
孫櫻已經離開學生生活,跟我們之間的聯繫,變得非常少。
少得像八十歲老人的牙齒。
不過就像孫櫻寫的短篇小說一樣,雖然簡短,但是有力。
我會認識荃,是因為孫櫻。


其實孫櫻是個很好的女孩子,有時雖然嚴肅了點,卻很正直。
我曾以為柏森和孫櫻之間,會發生什麼的。
「我和孫櫻,像是嚴厲的母親與頑皮的小孩,不適合啦。」柏森說。
『可是我覺得孫櫻不錯啊。』
「她是不錯,可惜頭不夠圓。」
『你說什麼?』
「我要找投緣的人啊,她不夠頭圓,自然不投緣。」柏森哈哈大笑。


我覺得很好奇,柏森從大學時代,一直很受女孩子歡迎。
可是卻從沒交過女朋友。
柏森是那種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到底喜歡哪種女孩子的人。
如果他碰上喜歡的女孩子,一定毫不遲疑。
只不過這個如果,一直沒發生。
我就不一樣了,因為我根本不知道我喜歡哪種女孩子。
就像吃東西一樣,我總是無法形容我喜歡吃的菜的樣子或口味等等。
我只能等菜端上來,吃了一口,才知道對我而言是太淡?還是太鹹。


認識明菁前,柏森常會幫我介紹女孩子,而且都是鐵板之類的女孩。
其實他也不是刻意介紹,只是有機會時就順便拉我過去。
『柏森,饒了我吧。這些女孩子我惹不起。』
「看看嘛,搞不好你會喜歡喔。」
『喜歡也沒用。老虎咬不到的,狗也咬不到啊。』
「你在說什麼?」
『你是老虎啊,你都沒辦法搞定了,找我更是沒用。』
「菜蟲!你怎麼可以把自己比喻成狗呢?」
柏森先斥責我一聲,然後哈哈大笑:
「不過你這個比喻還算貼切。」


認識明菁後,柏森就不再幫我介紹女孩子了。
「你既然已經找到鳳凰,就不用再去獵山雞了。」柏森是這樣說的。
『是嗎?』
「嗯。她是一個無論你在什麼時候認識她,都會嫌晚的那種女孩子。」
會嫌晚嗎?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對那時的我而言,明菁的存在,是重要的。
沒有明菁的話,我會很寂寞?還是會很不習慣?
我不敢想像,也沒有機會去想像。


如果,我先認識荃,再認識明菁的話,
我也會對荃有這種感覺嗎?


也許是不一樣的。
但人生不像在唸研究所時做的實驗,可以反覆地改變實驗條件,
然後得出不同的實驗結果。
我只有一次人生,無論我滿不滿意,順序就是這樣的,無法更改。

我和柏森找了同一個指導教授,因為柏森說我們要患難與共。
研究所的唸書方式和大學時不太一樣,通常要採取主動。
除了所修的學分外,大部分的時間得準備各自的論文。
因為論文方向不同,所以我和柏森選修的課程也不相同。
不過課業都是同樣的繁重,我們常在吃宵夜的時候互吐苦水。


明菁好像也不輕鬆,總是聽她抱怨書都唸不完。
雖然她還是常常來我們這裡,不過看電視的時間變少了。
不變的是,我和明菁還是會到頂樓陽台聊天。
而明菁爬牆的身手,依舊矯健。
明菁是那種即使在抱怨時,也會面帶笑容的人。
跟柏森聊天時,壓力會隨著傾訴的過程而暫時化解。
可是跟明菁聊天時,便會覺得壓力這東西根本不存在。


「你和林明菁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呢?」柏森常問我。
『應該是……是好朋友吧?』
「你確定你沒有昧著良心說話?」
『我……』
「你喜歡她嗎?」
『應該算喜歡,可是……』
「菜蟲,你總是這麼猶豫不決。」柏森嘆了一口氣:
「你究竟在害怕什麼呢?」


害怕?也許真是害怕沒錯。
起碼在找到更適合的形容詞之前,用害怕這個字眼,是可以接受的。
我究竟害怕什麼呢?
對我而言,明菁是太陽,隔著一定的距離,是溫暖的。
但太接近,我便怕被灼傷。


我很想仔細地去思考這個問題,並儘可能地找出解決之道。
不過技師考快到了,我得閉關兩個月,準備考試。
考完技師考後,又為了閉關期間延遲的論文進度頭痛,所以也沒多想。
明菁在這段期間,總會叮嚀我要照顧身體,不可以太累。
「過兒,加油。」明菁的鼓勵,一直不曾間斷。


技師考的結果,在三個半月後放榜。
我和柏森都沒考上,子堯兄沒考,所以不存在落不落榜的問題。
令我氣餒的是,我只差一分。
當我和柏森互相交換成績單觀看時,發現我的國文成績差他十八分。
我甚至比所有考生的國文平均成績低了十分。
而國文科,只考作文。
我又墮入初二時看到作文簿在空中失速墜落的夢魘中。


收到成績單那天,我晚飯沒吃,拿顆籃球跑到光復校區的籃球場。
如果考試能像投籃一樣就好了,我那天特別神準,幾乎百發百中。
投了一會籃,覺得有點累了,就蹲在籃框架下發呆。
不禁回想起以前寫作文的樣子,包括那段當六腳猴子的歲月。
可是我的作文成績,雖然一直都不好,但也不至於太差啊。
怎麼這次的作文成績這麼差呢?
難道我又用了什麼不該用的形容詞嗎?


我繼續發呆,什麼也不想。發呆了多久,我不清楚。
眼前的人影愈來愈少,玩籃球的笑鬧聲愈來愈小,
最後整座籃球場上只剩下我一個人。
耳際彷彿聽到一陣腳踏車的緊急煞車聲,然後有個綠色身影向我走來。
她走到我身旁,也蹲了下來。


『穿裙子蹲著很難看,妳知道嗎?』過了許久,我開了口。
好像覺得已經好多年沒說話,喉嚨有點乾澀。我輕咳一聲。
「你終於肯說話啦。」
『妳別蹲了,真的很難看。』
「會嗎?我覺得很酷呀。」
『妳如果再把腿張開,會更酷。』
「過兒!」


『妳也來打籃球嗎?』我站起身,拍了拍腿。
「你說呢?」明菁也站起身。
『我猜不是。那妳來做什麼?』
「對一個在深夜騎兩小時腳踏車四處找你的女孩子……」
明菁順了順裙擺,板起臉:「你都是這麼說話的嗎?」
『啊?對不起。妳一定累壞了。』
我指著籃球場外的椅子:『我們坐一會吧。』


『找我有事嗎?』等明菁坐下後,我開口問。
「當然是擔心你呀。難道找你借錢嗎?」
『擔心?我有什麼好擔心的。』
「晚飯不吃就一個人跑出來四個多鐘頭,讓人不擔心也難。」
『我出來這麼久了嗎?』
「嗯。」


『對不起。』
「你說過了。」
『真對不起。』
「那還不是一樣。」
『實在非常對不起。』
「不夠誠意。」
『宇宙超級霹靂無敵對不起。』
「夠了。傻瓜。」明菁終於笑了起來。

我們並肩坐著,晚風拂過,很清爽。
「心情好點了嗎?」
『算是吧。』
「為什麼不吃飯?然後又一聲不響地跑出來。」
『妳不知道嗎?』
「我只知道你落榜……」明菁突然警覺似地啊了一聲,「對不起。」
『沒關係。』
「明年再考,不就得了。」
『明年還是會考作文。』
「作文?作文有什麼好擔心的。」


『妳們中文系的人當然不擔心。但我是粗鄙無文的工學院學生啊。』
「誰說你粗鄙無文了?」
『沒人說過。只是我忽然這麼覺得而已。』
「過兒,」明菁轉身,坐近我一些,低聲問:「怎麼了?」
我不知道如何形容,索性告訴明菁我初中時發生的事。
明菁邊聽邊笑。


『好笑嗎?』
「嗯。」
『妳一定也覺得我很奇怪。』
「不。我覺得你的形容非常有趣。」
『有趣?』
「你這樣叫特別,不叫奇怪。」
『真的嗎?』
明菁點點頭。


「誰說形容光陰有去無回,不能用“肉包子打狗”呢?」
『那為什麼老師說不行呢?』
「很多人對於寫作這件事,總是套上太多枷鎖,手腳難免施展不開。」
明菁嘆了一口氣,「可是如果對文字缺乏想像力,那該怎麼創作呢?」
『想像力?』
「嗯。形容的方式哪有所謂的對與錯?只有貼不貼切,能不能引起讀者
共鳴而已。文章只要求文法,並沒有一加一等於二的定理呀。」


明菁站起身,拿起籃球,跑進籃球場。
「文字應該像草原上的野馬一樣,想怎麼跑就怎麼跑,用跳的也行。」
明菁站在罰球線上,出手投籃,空心入網。
「可是很多人卻覺得文字應該要像賽馬場裡的馬一樣,繞著跑道奔馳。
並按照比賽規定的圈數,全力衝刺,爭取錦標。」
明菁抱著籃球,向我招招手。我也走進籃球場。
「文學不是為了比賽而存在。文學是一種創作,既然是創作,就不應該
給它太多的束縛與規則。你聽過有人規定繪畫時該用什麼色彩嗎?」


『我真的……不奇怪嗎?』
「你是隻長了角的山羊,混在我們這群沒有角的綿羊中,當然特別。」
明菁拍了幾下球,「但不用為了看起來跟我們一樣,就把角隱藏著。」
『嗯。』
「過兒,每個人都有與他人不同之處。你應該尊重只屬於自己的特色,
不該害怕與別人不同。更何況即使你把角拔掉,也還是山羊呀。」
『謝謝妳。』


明菁運球的動作突然停止,「幹嘛道謝呢?」
『真的,謝謝妳。』我加重了語氣。
明菁笑一笑。
然後運起球,跑步,上籃。
球沒進。


『妳多跑了半步,挑籃的勁道也不對。還有……』
「還有什麼?」
『妳穿裙子,運球上籃時裙子會飛揚,腿部曲線畢露,對籃框是種侮辱。
所以球不會進。』
明菁很緊張地壓了壓裙子,「你怎麼不早說!」
『妳雖然侮辱籃框,卻鼓勵了我的眼睛。這是妳的苦心,我不該拒絕。』
我點點頭,『姑姑,妳實在很偉大。我被妳感動了。』
「過兒!」


明菁,謝謝妳。
妳永遠不知道,妳在籃球場上跟我說的話,會讓我不再害怕與人不同。
每當聽到別人說我很奇怪的時候,我總會想起妳說的這段話。
順便想起妳的腿部曲線。
雖然當我到社會上工作時,因為頭上長著尖銳的角,以致處世不夠圓滑,
讓我常常得罪人。
但我是山羊,本來就該有角的。


我陪明菁玩了一會籃球,又回到籃球場外的椅子上坐著。
跟大學時的聊天方式不同,明菁已沒有門禁時間,所以不用頻頻看錶。
『這陣子在忙些什麼呢?』
「我在寫小說。」
『寫小說對妳而言,一定很簡單。』
「不。什麼人都會寫小說,就是中文系的學生不會寫小說。」
『為什麼?』
「正因為我們知道該如何寫小說,所以反而不會寫小說。」
『啊?』


「唉……有時懂了太多規則,對創作來說,反而是種障礙。」
『姑姑,妳饒了我吧。妳愈說愈玄了。』
明菁笑了笑,把我手中的籃球抱去。
「就像這顆籃球一樣。我們打籃球時,不會用腳去踢。還要記得不可以
兩次運球,帶球上籃時不能走步。但這些東西都不是打籃球的本質,
而只是籃球比賽的規則。」
明菁把籃球還給我,接著說:
「過兒。如果你只是一個五歲的小孩子,你會怎麼玩籃球?」
『就隨便玩啊。』


「沒錯。你甚至有可能會用腳去踢它。但誰說籃球不能用踢的呢?規則
是人訂的,那是為了比賽,並不是為了籃球呀。如果打籃球的目的,
只是為了好玩,而非為了比賽。那又何必要有規則呢?」
明菁將籃球放在地上,舉腳一踢,球慢慢滾進籃球場內。
「當創作的目的只是為了創作,而非為了比賽。幹嘛要懂那麼多規則?」


「創作就像是赤足在田野間奔跑的小孩子一樣,跑步只是他表達快樂的
方式,而不是目的。為什麼我們非得叫他穿上球鞋,跪蹲在起跑線上
等待槍響,然後朝著終點線狂奔呢?當跑步變成比賽,我們才會講究
速度和彈性,講究跑步的姿勢和技巧,以便能在賽跑中得到好成績。
但如果跑步只是表達快樂的肢體語言,又有什麼是該講究的呢?」


『姑姑,妳喝醉了嗎?』
「哪有。」
『那怎麼會突然對牛彈琴呢?』
「別胡說,你又不是牛。我只是寫小說寫到心煩而已。」
『嗯。』
「本來想去找你聊天,聽李柏森說你離家出走,我才到處找你的。」
『妳聽他胡扯。我又不是離家出走。』
「那你好多了吧?」
『嗯。謝謝妳。』


幾年後,我在網路這片寬闊的草原中跑步,或者說是寫小說。
常會聽到有人勸我穿上球鞋,繫好鞋帶,然後在跑道內奔跑的聲音。
有人甚至說我根本不會跑步,速度太慢,沒有跑步的資格。
明菁的話就會適時地在腦海中響起:
「跑步只是表達快樂的肢體語言,不是比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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